又双叒叕手痒了,明明告诉自己不要去多管闲事。可是路见不平一声吼,看不过眼的事情还是需要去说一说。不过我也懂得看对象。我相信学长不至于是一个完全无法接受讨论的玻璃人。而我也希望我的论点如果有错,欢迎有人来反驳。道理只有越辩越轻。千万别一开始,就认为自己的论点是万二分正确的。
最近美国黑人的事情闹得沸沸腾腾,马来西亚一个异族女生借着机会诉说了自己的遭遇。她在面子书上表示马来西亚也存在着很多种族歧视的事情,因为她租房子时,遇到很多屋主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异族同胞。
而学长转发了这封帖子。
我为她的遭遇表示深切同情,也赞同马来西亚的确存在着许多种族歧视事情。但我却不能苟同她的逻辑,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其他的屋主被扣了一顶帽子。屋主不愿意把房子租给异族,并不代表屋主是种族歧视。比较简单地换个方式来说。倘若女生不租房子给男生,按照她的逻辑,那是不是就构成了性别歧视?
四五年前,我是经历了这种悲痛经验的。当时一个异族大兄带着妻小来租房,租了几年后,欠下八千块钱的屋租和水电,漏液破坏门锁跑人。因为这件事情,我跑了几趟警察局水务电务局,甚至问了律师朋友应当如何解决。最后得到的结论是: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,乖乖认命吧。”我把过程写在部落格里,当做给自己的一个惨痛的教训。
八千块钱对许多人来说,或许只是九牛一毛,不需要大惊小怪。但对我而言,有血有泪啊!我用六个月的分期付款来填补了这个坑洞,年利息是十二巴仙,比大耳窿的吸血还要惊人。这些惨痛的经验,我只能断了牙齿往肚子里吞。
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。回想一开始时,许多人也告诉异族租房子的不可靠,可我选择不相信,觉得别人是种族歧视。结果到最后我只能认栽。经过惨痛的教训,我觉得应该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前提,在不伤害自己利益之下才能够去帮助别人。我们并没有圣人那般伟大,能够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帮忙。
再比如马来西亚不让罗兴亚人进来,这也不能叫做歧视啊!祖国马来西亚应该先保障自己人民的安全。就算收,也得有限度有条件。我是赞同马来西亚提供食量给那些难民的,但我反对马来西亚收容他们。扯太远了,但是道理一样啊。牺牲自己的利益,换来的帮助效果都不能够长久。
屋主有选择租客的权利,跟异族一起工作,一起吃喝玩乐绝对没问题。但租房子给陌生又臭名远扬的异族同胞,给我的话真的就算了吧。所以是种族歧视?我不那么觉得。
p/s:倘若我是那名异族女生,我会为自己族群里的害群之马感到蒙羞。倘若我是那名异族女生,我要争气为自己的族群争光,而非一昧指责他人种族歧视。倘若我真的要租房,拿出诚意跟屋主说。比如付多几个月的定金,或者承诺如果没按时交租,愿意付出利息等等。我相信诚意到位,屋主才不会有什么种族歧视。
p/s2: 每个族群都有害群之马。我是华人,为那些醉驾撞死人的华人感到蒙羞。醉驾撞死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家庭。能怪异族那么憎恨以致要关闭酒厂吗?我赞同以极刑惩罚这些肇事者。当然,那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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